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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0:34 聯合報/ 記者 朱冠諭/桃園即時報導 |
立法院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今年起增加4+1天國定假日,不過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發現,部分外商公司有意藉此減少勞工休假,今天開記者會要求市府介入處理。勞動局回應,將依個案調查並維護勞工權益。 2017年因應勞基法修正,政府將勞工雙周84小時工時改為每周40小時,同時取消7天國定假,引發許多勞工不滿。部分公司為留住人才仍給予7天休假,優於法定標準。 桃產總常務理事廖懿文表示,今年5月政府公告國定假日勞工薪資4+1天新制後,原應是勞工權益提升的好消息,包括阿克蘇、杜邦、塞拉尼斯、聯邦快遞等多家外商公司,卻趁機減少休假天數,在未經勞工及工會同意的情況下,逕自公告減少3天休假。 廖懿文指出,勞動部7月16日已發函釋疑,明確表示勞雇雙方「另有法令約定者,則從其約定」,事業單位如需變更勞動條件,應與工會或個別勞工協商合意後才能實施,不得以修法新增國定假日為由而任意變更,呼籲外商公司不要知法犯法。 美光工會理事吳尚鴻表示,華夏、桃勤、華潔、華騰等企業工會都已成功協商,確認保留原有福利假,以彈性休假方式維持法定假日加7天的模式,希望美光能清楚勞動部的立場,若公司有違法,市府務必好好指正。 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理事張倫忠表示,自己同時也是科林研發製造企業工會的理事長,第一時間收到消息後就跟公司確認今年下半年的3天彈性休假一定不會變,但明年的部分一直沒有釋出確定消息,工會希望公司除了考量遵守在地台灣法令,更要從留住人才的角度思考,不應該出爾反爾。 勞動局表示,事業單位如需因應「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施行而變更勞動條件,必須與工會或個別勞工協商取得同意後才能實施,不得片面調整;若業者違反規定,市府將依個案情況進行調查了解,並積極維護勞工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