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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7:08(09-30 18:56更新) 撰稿編輯:楊文君
隨著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勞動力結構逐漸改變,越來越多勞工即使退休,仍選擇再重返職場。勞動部勞保局今天(30日)提醒,對於退休後再就業的勞工,雇主仍需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以免觸法。

依現行規定,對於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雇主依法應按月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勞動部30日提醒,若勞工退休後再就業,只要適用勞基法,不論是否已經領過個人專戶退休金,雇主仍應依法為其提繳退休金,以保障勞工權益並避免受罰。

勞動部強調,勞工請領續提退休金沒有時效限制,但需注意與前次請領退休金間隔應至少1年。勞動部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組長楊佳惠說:『(原音)例如勞工於113年(2024年)10月15日已領取退休金,其後繼續工作所提繳的退休金則須等到114年(2025年)10月15日後才可再次提出申請,也可累積數年後再請領。』

勞保局統計,2025年上半年勞工請領續提退休金共計1.6萬餘件,平均累積續提年資約2年,平均每件請領金額近新台幣8萬元。

此外,勞保局也推出最新的一站式整合試算服務,只要在此頁面輸入出生年度、預估請領年齡、平均月投保薪資、勞保年資及勞退預估個人專戶總額等資料,即可同步試算「勞保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及「勞工月退休金」金額,協助民眾快速瞭解請領規定及給付計算方式。(編輯:許嘉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