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2025年9月30日 週二 下午4:07 |
| |
▲楊佳惠表示,勞工退休後再就業,雇主仍應提繳退休金。(記者李叔霖攝) | |
依照法令規定,勞工退休後再就業,雇主仍需提繳勞工退休金,保障高齡就業者工作經濟安全!勞動部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組長楊佳惠30日提醒,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雇主依法按月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因此,勞工只要受僱適用「勞基法」事業單位,退休後再就業,不論是否已經領過個人專戶退休金,雇主仍應依法為其提繳退休金。 勞保局進一步指出,勞工領取個人專戶退休金後繼續工作,一樣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https://edesk.bli.gov.tw),甚至以勞動保障卡、郵政金融卡至發卡銀行ATM,以及前往勞保局辦事處臨櫃等多元管道查詢繼續工作期間退休金提繳情形,如此有助掌握「續提退休金」權益。根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初,持有勞動保障卡約有129.4萬餘人,郵政金融卡開通(查詢勞保資料)約有36萬餘人。 另外,勞工請領續提退休金沒有時效限制,但需注意與前次請領退休金間隔應至少一年。根據統計資料,今年上半年勞工請領續提退休金總計1.6萬餘件,平均累積續提年資大約2年,平均每件請領金額將近8萬元。 |